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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街道办发言人 发表于 2020-7-24 15:23
) j5 u+ P! f' {3 H2 N7 d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P& }9 e) A- X#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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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片区居住功能,回应居民旧改意愿,依据《 ...
6 K! q0 W( M$ F4 [, x尊敬的“东湖街道发言人”:/ V( f& H% `( H+ C* O
首先我不确认你的身份是否能代表官方,暂且认为你确实是东湖街道的工作人员,关于你就该问题,我提出以下质疑,请你以官方身份答复:% o' y' O- k, } e7 {
一、东乐花园有多少块宗地,每块宗地的情况如何,现在明昇公司“正在”进行的是哪些宗地的旧改征集?; r- b% e4 Q: v4 v! Q
据我了解,东乐花园和东乐大厦(即贴主所谓的都是东乐花园同一个小区)归属不同的宗地,且是不同小区(一个叫东乐花园、一个叫东乐大厦,仅是管理方便而一并管理)。按此现状,东乐花园进行旧改意愿征集也好,开始旧改签约也好,跟东乐大厦是否有关系?请正面回答。- M* l9 {4 Q- D8 k! M$ ]) F
二、目前深圳市关于旧改的政策是如何的?对于小区是否能参与旧改的明确条件要求?(如楼龄、结构、容积率等),东乐花园和东乐大厦是否满足条件,分别满足城市更新哪些条件(再次强调:东乐花园和东乐大厦属于不同宗地,不必也不需要混为一谈)。
$ {0 D3 Q3 G5 n; ^8 J" {- Z- f Z三、因我本人是东乐花园业主,也曾与去年即参加了明昇公司组织的旧改意愿征集(相信大部分东乐花园业主均参加了,详细数据可由明昇公司提供)是否合规合法,意愿征集结果是否满足旧改相关规定比例,能否推进下一步工作。
) h7 D) K/ M o+ ^/ | 此问题是针对贴主所谓的“明昇公司忽然进驻东乐花园”,该公司都进来几年了,去年也进行了东乐花园业主的意愿征集,你何来忽然。(如果你是东乐大厦业主,请忽视,人家征集的是东乐花园的意愿,不是东乐大厦的!)
. r% a! K6 c* [- F( M! t四、从微信群中流传出来的高层业主的诉求书见附件1-3。从诉求书上我只能看到强迫、绑架东乐花园业主的诉求,请街道办认真履行职责,对于非公平、公证的诉求予以拒绝,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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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段的“人为分裂东乐花园”。如我第一点所述,东乐花园和东乐大厦分属不同的宗地,本不是同一个主体,何来分裂。你再煽动性的语言也无法改变此现实!% f$ \. _" C: b* r
(二)第二段“东乐花园建造于1985年”,这证明了你也承认东乐花园满足旧改条件。但非常可惜东乐大厦不满足,又在混淆“东乐花园”和“东乐大厦”的概念,意图非常明显就是企图绑架东乐花园业主一起参与旧改,而不顾东乐花园业主的死活和居住环境恶化!: q, `6 w; g+ n* _
(三)第三段仍是打所谓感情牌,按这个逻辑,是不是整个深圳因为都是深圳政府管理,深圳市民共用相同的设施,那都是同一个小区,理应一并旧改?!请打感情牌前回答我的问题:东乐花园和东乐大厦究竟是不是相同的小区,宗地是否相同?(再次提醒,不是共用一套设施,使用同一个小区大门就是同一个小区的!). ~% V$ Y* U: p6 o! g; x
(四)第四段的回顾历史,本人搬来东乐时间不长,不做评论,但是从贴主描述的情况来推测,很有可能当年的鸿隆地产就是因为高层业主要求一并旧改的无理要求而搁置。还请街道办重新核实当年情况,对今天以贴主为代表的高层业主的诉求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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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N7 P- d( M; S) Q对于街道办在7月23日的回复,本人理解如下,如有不当也请指出:
$ F: e- K& I; _' A4 L- q一、街道办承认东乐花园和东乐大厦分属不同的宗地(可能实际情况更加复杂,可能不止2块宗地),是否代表:东乐花园旧改与东乐大厦无必要关联?2 W5 k" @+ C8 d9 A8 G
二、明昇公司的意愿征集工作取得合法合规手续,街道办认可其进行意愿征集工作,但未授权其他工作。请具体对广大东乐花园业主做好指引,具体需要配合开展什么工作?旧改的流程是什么?以免因不合规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 p( h! x; R! {; [) U' m5 L+ C/ p三、就东乐大厦业主恶意阻挠东乐花园旧改工作,该如何处理?从该帖子里流传出来的东乐大厦业主微信群截图,显然东乐大厦业主已经就“捆绑东乐花园一起旧改”形成了共识并采取了行动。但正如我反复强调的,街道办回复的内容也可以看出来,东乐花园和东乐大厦非同一主体,且目前街道的反馈也是“先行征集多层业主意愿,以进一步研究后续更新工作的可行性……”,按道理东乐花园旧改与否与东乐大厦没有一点关系。但是东乐大厦业主多次以各种理由恶意阻挠东乐花园旧改工作,如此行径才是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 _+ L. |: l* M
@6 y) P3 ] D* k# ?. m8 [总结一下本人拙见:. |* w& |1 z+ U# V7 X2 R! M
一、城市更新工作并不是只有拆了重建一条道路。拆旧楼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东乐花园的现状无疑满足拆除重建的条件,在此不再赘述;至于东乐大厦是否满足条件,请街道办核查相关法规后予以答复。. F2 t5 Q% T1 K/ C, d
二、东乐花园和东乐大厦非同一小区,本来就宗地不同。仅是为了管理方便而进行合并管理。也就是说东乐花园是否旧改或者怎么旧改,东乐大厦业主没有权利干涉和破坏。, F3 J) s3 P4 {0 }# v# U0 G4 F7 {
三、明昇公司流程是否合规合法,请街道办予以核查,对于不合规的流程予以整顿,但是对于合规的流程予以坚决维护。如因东乐大厦业主一封信而导致东乐花园旧改无限期延期,就是街道办的责任。# d' q) G) I% r9 I* {. B
街道办及政府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以法律为准绳处理问题,若是还是以“谁闹谁受益”的维稳心态来处理,如何真正做到“扫黑除恶”,如何真正维护市民的正当权益!9 B" C4 ~* _6 b2 i
个人认为贴主及所谓东乐大厦高层的所谓“诉求”,旨在想通过绑架东乐花园业主利益,强迫开发商连同东乐大厦一并旧改,不应予以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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