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安全宣传工作,强化辖区生产和消防宣传工作氛围,推动工矿商贸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安全主体义务,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等有规定,近日,莲塘街道办事处按照区政府的要求,专门印发了8000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和《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并要求辖区所有经营场所将告知书和承诺书张贴于经营场所内明显位置,并严格执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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