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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是试炼深圳文明的一个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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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14-10-26 19: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现代大都市中,生活垃圾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挑战。) a  w6 D3 ?" y! _- |* j
  面对日复一日激增的生活垃圾,深圳备感压力。从法律角度管控生活垃圾、倡导低碳新生活既是国际潮流,亦是当下深圳的必由之路。昨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管理办法(草案稿)》立法听证会举行,意味着深圳在为生活垃圾立法、重塑崭新生活方式的道路上,又迈出坚实一步。(详见04版)
: Y1 r" }2 r5 x6 k' {4 p. g  “垃圾围城”危机如虎在侧,草案稿的现实针对性与立法必要性无须赘言,深圳社会对此应有清醒的体认。从源头上实施垃圾减量、定时定点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等原则性规定,社会认同度并不低,问题只在于社会真实响应度是否能与认同度相匹配,这一点却恐怕并不令人乐观。
1 |+ i/ W( k* J  要改变一个人经年形成的生活习惯与行为方式,绝非朝夕之功。这既需要个人从内心深处爆发革命,具备强烈的自省精神与变革意志;更需要政府机构、社会组织等外部力量依靠制度、法律以及技术性手段的顽强催化。因此,实现垃圾减量和分类管理,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系统工程,我们应该抱持必要的耐心积跬步而至千里。, K0 x1 |$ \7 h, t0 G4 Z
  面对一种陈旧而几近固化的生活方式,生活垃圾法规的可行性、有效性与节制力,就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积习难改、沉疴难去,新规必须展现必要的强势与魄力,也就意味着对违规者进行惩罚。但恰恰在这点上,争议极大。罚款的合法性、具体数额、可操作性,均人言人殊、莫衷一是。4 x5 q+ ]  G5 z- O4 }
  譬如,草案拟规定餐馆要设置适量点餐的醒目标识,在服务过程中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立法初衷不可谓正确,但至于其效果则令人担忧。事实上,类此的温馨提示语,早已在不少食肆流行,但坦率地说,其效果令人沮丧。问题在于,哪怕面对巨大的浪费现象,仍然不宜动辄祭出罚款的大棒。因为所谓“适量点餐”、“合理消费”均非常抽象,现实生活中以法律的力量去进行善意提示或引导则可,倘若要进行强制性或者惩罚性节制,则必须慎之又慎,稍有不慎便有激进立法之嫌,真正付诸实践执法成本恐将高企入云,而效果亦大可成疑。/ }2 G" C$ M7 A  p5 ]" d
  但即使立法面临诸多难题,民间亦颇多龃龉,我们仍然坚持认为,为生活垃圾立法迫在眉睫,政策层面必须具备灵活的策略和坚定的意志去推进立法。在这个过程中,尊敬和汲取民意当然是题中应有之义,让新规建基于广泛的民意之上,是垃圾立法最终落地的根本保证。0 u3 e! J( i8 w- N4 w1 w! k0 y' i
  目前,最大的问题也许是,草案对于相关违规现象的执法主体,仍然规定得不甚明朗。若“执法主体缺失”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新规难免不落入观赏性立法的窠臼。立法的初衷、政府的公信、城市的文明,都将因此而蒙上一层阴影。
. L# n1 u3 ]: U' P  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草案稿,借由为生活垃圾立法,而努力营造一场新生活运动。社会的细枝末节都被调动了起来,这是一场全民参与、全民创造的文明自新行动,也是一场社会结构转型、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种方式。8 c7 O. y8 G% d) k
  立法真的不是为了惩罚,而只是一种促进、触动和一次自我启蒙的机遇。超越“争议”和各种“枝节问题”,尽速令新规落地,符合深圳文明进步的希求,亦符合深圳市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文明经不起太长等待,从此刻开始,每一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内心刻下法度。来源:深圳晚报# d. W  |- u1 M" @5 [* I! F/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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