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全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在市区普法办的统一部署下,我所在深南大道等地开展了宪法法制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通过志愿者举法治理念宣传牌,向路人派发普法小礼品的形式向市民普及宪法和法律法规知识。普法志愿者们身穿马甲,高举印有“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字样的宣传牌,在公交站台和十字路口安全岛担当起了普法使者,并向过往市民派发普法小礼品,动员市民担当“12.4”普法使者,共同加入到法制宣传的队伍中来,收到了市民的欢迎。我街道所在的新秀立交南北两个站台人流量大,公交车接驳线路多,为此次活动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我所近30名志愿者(包括工作人员在内)参与了此次活动。 此次宣传日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通过宪法宣传推进依法治区建设,让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要自觉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 B/ x5 \; F) J$ K#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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