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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花园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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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17-8-1 14: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也有同样问题! 楼上的业主总是找借口! 迟心不修理! 问题已存在7-8年! 马桶位漏水,墙壁插座位漏水(现电线也剪了,不然总是漏电跳闸), 天花板上的丢灰! 情况十分严重!
找好几次楼上业主维修, 结果发现楼上业主把原来的排水管改了,地漏的水接到马桶的排水。 维修的师傅早已提倡改回原来排水系统,整个洗手间地面做防水。 结果说了一句防碍他的生活。 楼上业主你不防碍我的生活吗??
请问我可引用如下:
《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将争议提交法院处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物业公司发现在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时,应当通知行为人立即停止并改正;行为人拒不停止或改正的,应当及时报请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请问我能咨询到正确的方法解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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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4 11:22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针对你的问题请先到管理处反映,与管理处负责人进行沟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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