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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东安花园1栋102发廊乱搭建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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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17-12-19 17: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投诉东安花园1栋102发廊,非发占用103的后门。占据小区绿化带放大水箱及2个大水泵产生噪音扰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希望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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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9 18:05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通知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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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18:58 |只看该作者
* 尊敬的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正在进行处理。感谢你对环保事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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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2 14:31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东安花园1栋102发廊涉嫌违规装修,东安花园管理处已责令其整改,现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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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8 18:54 |只看该作者
关于“东安花园1栋102发廊噪声扰民问题

调查处理的回复意见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东安花园1栋102发廊噪声扰民问题”后, 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经查,东安花园1栋102发廊名为深圳市罗湖区风爵美容美发中心,持有营业执照,主要从事美容美发。该店在后门口安装了2台空能机,用于加热水供顾客美容美发使用。现场检查时:空能机设备运行故障,产生一定的噪声。执法人员要求该店做好对空能机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避免噪声扰民。我局将持继跟进该单位对设备的整改。

如仍存在环保方面的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局投诉受理电话:25666097。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您有提请复查的权利,如您对我局的答复意见有异议,可自收到书面答复意见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提请复查,逾期未提请复查的,视您放弃复查的权利。

如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申请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您就同一事项提出的信访。







深圳市罗湖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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