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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凤凰社区海珑小区烧烤浓烟味道扰民”问题调查处理的回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
您好,接您反映的“凤凰社区海珑小区烧烤浓烟味道扰民”问题信访件后,我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凤凰社区海珑小区的店名为深圳市罗湖区香木园烧烤店,位于罗湖区凤凰路3号海珑华苑Hicity商场一层L1-04A号铺,已取得营业执照,主要从事烧烤制售,厨房内设有炒炉1个、烧烤炉1个,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及除味器,油烟经净化及除味后排放。检查发现其油烟净化设施未及时清洗保养,导致油烟处理效果欠佳。2017年8月14日对该店油烟监测(监测报告编号:JC-HJ170176),测量平均值0.5MG/M3,监测结果未超出国家标准。我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店必须做好油烟净化设施的定期清洗维护工作,油烟达到环保标准排放。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如仍存在环保方面的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局投诉受理电话:25666097,我局工作人员能更及时处理您所反映的问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您有提请复查的权利,如您对我局的答复意见有异议,可自收到书面答复意见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提请复查,逾期未提请复查的,视您放弃复查的权利。
如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申请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您就同一事项提出的信访。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8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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