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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将单身公寓与商务公寓混为一谈,强烈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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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18-2-27 15: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深圳市罗湖区基础教育科学位申请预告原文:
http://lhjjk.w.luohuedu.net/websitemanage/news/news_view.aspx?ID=10405&one=220&two=0&three=0

今天查看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www.luohuedu.net/),看到“罗湖区2018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申请预告”,其中:

关于商务公寓及单身公寓、单身宿舍部分:


(三)关于商务公寓及单身公寓、单身宿舍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商务公寓属办公类建筑,不提供学位配套”的规定,若家长用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包括商务公寓、酒店式公寓、单身公寓、单身宿舍等)在我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须提供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房产的《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和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按特殊房产处理。(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地址:罗湖区北环大道1022号金湖文化中心大厦)


上面这样说,这不是把单身公寓、单身宿舍与商务公寓要混为一谈么,“商务公寓属于办公类建筑,不提供学位配套”,罗湖区提供学位是件好事,但拉单身公寓、单身宿舍一起,都要按特殊房产来处理,凭什么?

单身公寓的房子为90年代建筑物,跟住宅同等性质,70年使用年限,楼下为商铺,楼上为住宅,有的小区对于面积小点楼栋(1房或2房)也称为单身公寓,限购限贷,占用购房名额,交易也跟普通住宅一样缴纳各种税费,红本。
商务公寓是这些年产生的,40年不限购不限贷!两者在土地用途上有本质区别!
为何要将两者一起纳入特殊房产?!这是要进一步鼓励炒学位房的行为吗?

关注学位申请的准家长们应该知道:按以往的学位申请指南,深户&特殊房产算C类,而这类单身公寓、单身宿舍应该算A类,按以前的学位申请条件,C类有些学校还不录。
单身公寓、单身宿舍要和商务公寓这类随时投机的划为同一类别,这公平吗?!

请即将要学位申请或将来要申请学位,住房是限购限贷的单身公寓、单身宿舍等可能划入特殊房产的家长们重视该问题,对教育局该投诉投诉,该反应反应,也可以一起行动。
请罗湖教育局具体说清楚明白。







本帖最后由 aclearpool 于 2018-2-27 15:2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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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7 15:3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会尽快回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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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7 16:51 |只看该作者
如果有“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包括商务公寓、酒店式公寓、单身公寓、单身宿舍等)”,那有没有“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包括商务公寓、酒店式公寓、单身公寓、单身宿舍等)”???
再请教一个问题,如果不动产证上的内容是:
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
用      途:居住用地/单身宿舍
使用期限:70年

请问这种是按住宅对待划为A类,还是按特殊房产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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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8 10:01 |只看该作者
zjfstar  的问题比较好,比较清晰准确。
比如翠竹路沿线的旭飞达华园公寓、金丽豪苑一些阁也称为公寓,这类属于发文中定义的的特殊房产么?按以前的说明应该都是住宅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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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8 14:56 |只看该作者
没有人回答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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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 11:0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根据深圳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相关要求,《罗湖区2018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申请预告》明确规定,在罗湖区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位,若家长用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包括商务公寓、酒店式公寓、单身公寓、单身宿舍)是可以申请公办学位的,并不影响入读公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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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 11:08 |只看该作者
如您仍有疑问,请拨打我局咨询电话:2566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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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7 09:39 |只看该作者
为何限购限贷70年产权按优惠契税1%缴纳的单身公寓会与办公建筑类型的商务公寓等同,罗湖教育局要列为特殊房产?请罗湖教育局给出依据

2018年1月30日发布的罗湖区2018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申请预告中,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商务公寓属办公类建筑,不提供学位配套”的规定,若家长用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包括商务公寓、酒店式公寓、单身公寓、单身宿舍等)在我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须提供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房产的《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和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按特殊房产处理。
在罗湖区买的限购限贷70年产权交契税1%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单身公寓,但是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去核实过,确实限购限贷,70年产权,按优惠契税1%缴纳,实质就是普通类住宅。
而商务公寓是商业用地50年或40年产权,贷款只能10年,深圳市有规定其为办公建筑不配置学位,为何在罗湖教育局公告中,将单身公寓与办公建筑类型的商务公寓等同?
请罗湖区教育局领导向国土局核实,限购限贷70年产权契税1%的单身公寓是否为非住宅用途公寓,是否与商务公寓同属于办公类建筑;并请给出依据,由深圳市哪个文件的哪项条款规定,单身公寓与商务公寓等同,单身公寓是属于办公建筑还是工业建筑还是商业建筑,单身公寓为何不配置学位,为何罗湖教育局要将单身公寓与商务公寓等同要视为特殊房产;
若限购限贷70年产权的单身公寓配置学位,不是特殊房产,请罗湖区教育在公告中注明。
现在我们作为家长,在申请学位前,心情非常忐忑,只是因为购买的房屋面积小,房产证上写的就是单身公寓,但是是限购限贷70年产权的,而且还是按住宅才有的优惠契税1%缴纳的,却被视为商务公寓,视为办公建筑,列为特殊房产,导致孩子无法就读属地学校要被调剂,请罗湖教育局领导理解我们家长的急迫心情,尽快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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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7 09:49 |只看该作者
为何限购限贷70年产权按优惠契税1%缴纳的单身公寓会与办公建筑类型的商务公寓等同,罗湖教育局要列为特殊房产?请罗湖教育局给出依据

2018年1月30日发布的罗湖区2018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申请预告中,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商务公寓属办公类建筑,不提供学位配套”的规定,若家长用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包括商务公寓、酒店式公寓、单身公寓、单身宿舍等)在我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须提供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房产的《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和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按特殊房产处理。
在罗湖区买的限购限贷70年产权交契税1%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单身公寓,但是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去核实过,确实限购限贷,70年产权,按优惠契税1%缴纳,实质就是普通类住宅。
而商务公寓是商业用地50年或40年产权,不限购不限贷,深圳市有规定其为办公建筑不配置学位,为何在罗湖教育局公告中,将单身公寓与办公建筑类型的商务公寓等同?
请罗湖区教育局领导向国土局核实,限购限贷70年产权契税1%的单身公寓是否为非住宅用途公寓,是否与商务公寓同属于办公类建筑;并请给出依据,由深圳市哪个文件的哪项条款规定,单身公寓与商务公寓等同,单身公寓是属于办公建筑还是工业建筑还是商业建筑,单身公寓为何不配置学位,为何罗湖教育局要将单身公寓与商务公寓等同要视为特殊房产(其他区学位申请中也未见过单身公寓视为商务公寓,而是将商务公寓、工业厂房等建筑作为特殊房产);
若限购限贷70年产权的单身公寓配置学位,不是特殊房产,请罗湖区教育在公告中注明。
现在我们作为家长,在申请学位前,心情非常忐忑,只是因为购买的房屋面积小,房产证上写的就是单身公寓,但是是限购限贷70年产权的,而且还是按住宅才有的优惠契税1%缴纳的,却被视为商务公寓,视为办公建筑,列为特殊房产,导致孩子无法就读属地学校要被调剂,请罗湖教育局领导理解我们家长的急迫心情,尽快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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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9 16:49 |只看该作者
罗湖区教育局对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单身公寓的看法,认为与住宅性质不一样,在区内小孩上学资格积分时,与他们所理解的住宅区别对待,有以下几个严重问题:
1. 区别对待“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和“住宅”,有什么法律依据和合理的解释?仅仅是因为它的面积比较小?
2.市场上很多用途写的“住宅”的房子,也只有二十多三十多平米,而有些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单身公寓,面积也达到四十多甚至五十多平米。因此,按照面积大小来划分似乎也不合理;
3. 如果不是以面积大小来划分并区别对待,那请问,把单身宿舍和单身公寓划为特殊房产的依据是什么?仅仅是因为名字没有写成住宅,就被你们强词夺理的认为所谓的“特殊房产”,与住宅不同?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是不是显得很荒唐???
4. 目前在售的“鹏公馆”项目,很多面积只有20多平米,30多平米的,这些房子如果写了是“住宅”,反而又可以划为A类?
5. 如果按特殊房产对待这些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那就划为c类以下,很多学区段范围内的公办学校根本不可能上。也许因为学位紧张,在没有充足学位的情况下,又没有其他更好办法情况下,罗湖区教育局就拿房屋用途上的表述做文章,区别对待,非常荒唐并严重涉嫌违反上位法。
6.严重歧视那些只能买得起面积较小的住宅的家庭,肆意剥夺这些家庭孩子公平的获得学位积分上的权利。

希望更多有此类情况的家庭,能联合起来,为我们这些只能买得起小户型住宅家庭的孩子的积分入学的权利,采取合理合法的行政和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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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过份了,那我们这些同一栋楼大房子的就能读,房子小的就不能读吗?而且又占了我们的买房名额,教育局是不是应该跟不动产登记中心去说我们单身公寓不属于住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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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教育局能给我们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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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坛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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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0 10:24 |只看该作者
不论何种公寓,孩子读书,应该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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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离线 dgjso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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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0 21:12 |只看该作者
我房产证的用途栏写着:商业、办公、住宅、公寓/单身公寓
请问我的房能按住宅算吗?
谁来鉴定这个房子的性质,他说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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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8-3-21 16:07 |只看该作者
就目前“罗湖区教育局发言人”的回答来看,
1.涉嫌严重歧视那些只能买得起面积较小的住宅的家庭,涉嫌剥夺这些家庭孩子公平的获得学位积分上的权利;
2.涉嫌违反上位法,将住宅用地上的“单身宿舍”和“单身公寓”等房产,划为“非住宅类”,然后再套用他们自己制定个规则,作为在”特殊房产“,划为C类或者以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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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16年买的房子,限购限贷占名额,房产证上写着单身公寓,但是17年9月份申请小一是按照A类入学的,按照这个说的,以后上初中要C类还不一定可以上了?

花那么多钱买个房子你说是C类就C类了??依据呢?

限购又限贷,占名额,70年产权!就因为不动产权证上写着:单身公寓 我们家孩子就可能上不了这个学校?

严重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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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2 10:30 |只看该作者
布心片区的 金地名苑(蓝堡公寓)也是这样,按照去年都是A类, 本来就是限购限贷,70年产权,占名额。现在就因为不动产权证上面写着用途:单身公寓就 跟那些公寓混为一谈太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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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5 11:34 |只看该作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号一九九○年五月十九日)规定: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70年产权的只有居住用地,商业、工业用地不可能70年产权,仅此一条即可界定限购限贷70年产权的单身公寓的土地使用性质,为何限购限贷70年产权的单身公寓会与商务公寓等同?为何还要我们提供那么多的材料自证单身公寓是否属于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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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写的:商业、单身公寓、旅业/单身公寓。上任业主那一栏只写了 单身公寓四个字。70年产权。也想知道是按哪类?我家20年小一,难道还要为这事纠结两年?哦,不对,还有老二,五年后小一,还要纠结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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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 17:47 |只看该作者
请问楼上各位,2018年最终这类学位是如何归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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