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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塘街道开展夏季安全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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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0 16:5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莲塘街道积极响应罗湖区《关于开展工商贸企业夏季安全用电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2018年7月20日,在街道办A会议室举行了一场“莲塘街道2018年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参会人员为辖区企业的负责人和电工。
    培训会议上,莲塘街道公共安全办首先对“7.15触电事故”进行了警示通报,特别指出电工作业是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的作业,该作业容易发生事故,且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范畴,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各企业要根据《工商贸企业用电安全企业自查指引》开展电气安全管理的自查,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核查电工是否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包括操作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所操作的项目类别是否与操作证所注明的类别一致;电工操作证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复审等。
   接着安全专家对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了电气安全管理培训,语言生动有趣,参会人员积极参与互动。
   通过此次培训,企业负责人和电工明白了: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保证其具备必要的电工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掌握电工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方可上岗作业。企业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作业的,依法顶格处罚,并严肃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新上岗从业人的

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并达到相关规定学时,要突出用电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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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9 u& @, L6 F# T4 @7 } 本帖最后由 莲塘街道公共安全办 于 2018-7-20 16:5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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