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园社区召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会议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源头。11月1日上午,梅园社区召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会议,各管理处主任、门店负责人40余人参加。 会议由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梅园社区第一书记黄楚宇主持,会上黄主任强调,作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一定要重视安全,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同时要求各辖区各管理处:1、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到位。2、各管理处要定期全员安全生产培训,保证安全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未持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建立应急管理队伍,并做好长效管理机制。(文/图 纪楚苗) 梅园社区党委 2018年11月1日 & j" H& @% `* I$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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