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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行动三大创新,罗湖环保“利剑”直指辖区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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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6 12: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为了打好治水提质攻坚战,罗湖区始终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图为梧桐山河。

为推进环保专项执法“利剑二号”行动,消除工业污染源对水质的影响,打好黑臭水体整治这一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标志性战役,推动水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深圳“黑臭水体流域涉水工业污染源专项交叉执法行动”在各区紧锣密鼓地开展了。从10月11日至11月2日,罗湖区全程参与,将连续执法护河23天,包括双休日也不停歇。

据了解,早在今年初,罗湖区已开始了以改善河流水质为目标,以餐饮、汽修、农贸市场和施工工地排水为重点的环保专项“利剑二号”执法行动,对全区污染源实施“体检式”排查、“休克式”整治、“一证式”监管、“点穴式”执法四大措施。区委书记贺海涛、区长罗育德多次强调,全区上下各相关单位要主动担当、攻坚克难,以硬举措、硬作风,保质保量快速推进治水提质等各项攻坚任务,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污染行为,不断巩固和扩大治水成果。

截至目前,罗湖今年共出动17100人次,检查企业6922家次,实施行政处罚93起,共处罚金额404.6万元,实施关停取缔74起,实施查封扣押3起,实施停水停电2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起。真正做到了高标准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重拳打击违法排污企业,有效削减污染负荷,严肃“查处一批、整治一批、关停一批、曝光一批、提升一批”,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今年以来,罗湖区主要河流断面逐月改善,深圳河(罗湖段)公众调查满意度99.08%、布吉河(罗湖段)公众调查满意度为93.75%,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得到了各方的肯定和认可。

三大专项行动: 保障“水缸”安全维护良好水环境

根据《深圳市治水提质工作计划(2015-2020年)》总体要求,为巩固全市治水提质工作阶段性成果,维护良好水环境,罗湖区今年开展了三大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一:开展保障“水缸”安全专项清理行动。5月15日,罗湖区环保水务局联合市东深水源办、东湖街道办事处、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联合行动,对深圳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农家乐”进行清理整顿,现场查封7家,并对违法饲养家禽的6家发出法律风险告知书。5月23日,区环水局联合东湖街道办事处、罗湖公安分局和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开展清理水源保护区专项清理违法搭建行动,共出动130多人次,清理鸡鸭220只,拆除违法建筑(搭建)8处,拆除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通过扎实开展水源保护区专项清理,确保辖区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

专项行动二: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今年初,《罗湖区2018年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实施,明确将水土保持作为全年执法专项工作,对全区87家开发建设项目发放风险告知书,并对其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和隐患进行紧密排查,严厉打击水土流失违法行为。共出动281人次,排除重点项目施工工地水土流失安全隐患5宗,立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宗,处罚金额60万元。

专项行动三:开展规范城市排水秩序专项行动。罗湖全面推动“5河5库”流域涉水污染源排查整治,重点对2017年环保专项“利剑一号”行动已完成排查整治的174家涉水污染源进行“回头看”督查整治。截至5月24日,该行动已全部完成,完成率达100%;积极推进辖区内排水违法行为查处,对未办理排水许可证、擅自向市政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洗车场、餐饮企业、小区和建筑工地等进行执法检查,要求相关单位规范排水行为,查处涉嫌排水违法案件30宗,其中21家限期完成整改,其余未在限期完成整改的企业全部跟进立案处罚,切实削减入河污染物。

三大创新举措:

治水提质凸显“罗湖特色”

在这场治水提质的“战役”中,罗湖区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形成了不少具有罗湖特色的创新举措。

创新举措一:建立“环水-公安”联动执法机制。通过建立该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司法联动,公安力量提前介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情况调查,进一步强化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执法衔接配合,充分发挥二者的专业作用和“拳头”作用,认真依法落实“铁十条”,实施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先后办理了全省首例偷排粪渣被刑拘案和深圳水库水源保护区违法建筑查封扣押案,联合开展清理一级水源保护区违法搭建联合行动和整治罗芳水产市场排水行动。下一步,还将密切配合开展全区“散乱污危”企业(场所)综合整治,进一步规范辖区珠宝加工和汽修等企业的排水行为。

创新举措二:打造全区首支水政监督管理员队伍。随着大气、水、土壤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为适应当前治水工作新形势,全力推进全区治水提质及相关水政执法工作,区环水局打造了罗湖首支水政监督管理员队伍。罗湖区环水局局长孔德斌介绍说,其职责定位区别于一般性综合协管人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这支水政监督管理员队伍共40人,已于今年7月1日就位,结合现有社区网格信息采集员的信息采集内容,日常负责排查梳理辖区企业(个人)排水情况、规范排水行为、打击各类水事违法问题,是当前水政队伍强有力的补充,将进一步提升罗湖依法治水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创新举措三:加强市政雨水井“总开关”管理。结合省、市治水提质工作部署,全面推动“5河5库”流域涉水污染源排查整治,罗湖区通过建立“正本清源”和“雨污分流”长效排水监管机制,将辖区市政雨水井纳入网格化管理,杜绝错接乱排。经排查,罗湖区共有从住宅、工商业小区等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的雨水井约4500个,这些井就是辖区市政雨水管网的“总开关”。今年7月起,区环水局安排专人定期落实检查,一旦发现此类雨水井内有污水流入,立即通报市水务集团追溯排水源头,做到早发现、早解决,避免污水入河影响河流水质,从而解决了排水管网错接乱排却难以发现而造成的监管难题。

典型案例

偷排粪渣被刑事拘留案

今年5月5日下午,罗湖河道巡查人员在红桂中学旁一处雨水箱涵发现有粪便溢出。区环境监察大队立即安排人员跟进。经溯源排查,初步定位偷排粪渣目标点位,随即将附近区域列为重点监管范围,联合桂园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6月9日,巡查人员在该处发现一辆环卫作业车将抽污吸管通入市政雨水管网,立即现场制止并报警,当场抓获两名偷排嫌疑人。

经调查,违法行为人在将化粪池内的粪渣抽取到其作业车后,本应运送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处理,但为谋求个人利益,违规将粪渣排放到下水管道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其立案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经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两名犯罪嫌疑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规定,涉嫌污染环境罪,于7月17日对其实施批捕。

全区第一宗水源保护查封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清理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及与供水、保护水源无关建设项目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今年8月7日,由区环水局牵头,成立十个专项执法组,开展关闭深圳水库水源保护区内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查封扣押专项执法行动,关闭了东湖宾馆和越通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并实施断水断电。当天下午,两名原东湖宾馆员工撕开封条时被现场抓获,罗湖公安分局民警将嫌疑人带走并予以5日行政拘留处罚。

全区第一宗落实环境道歉制度案

今年5月28日,罗湖区环保水务执法人员在对金稻田路2063号A栋的深圳市某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污染物。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偷排行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对其违法行为立案并处罚金额50万元。当事人已登报道歉。本案是新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罗湖区第一宗落实环境道歉制度的案件。涉案公司的公开道歉达到了惩教结合,取得了良好实效。

全区第一宗落实新水土保持条例案

今年3月19日,罗湖区环保水务执法人员在对东晓街道某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涉嫌存在擅自动工的违法行为,根据新印发的《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实施了顶格处罚。对建设单位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处罚50万元,且分别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各处罚5万元,处罚金额共计60万元。

编辑 张会

(作者:读特记者 冯庆 通讯员 何健聪 唐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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