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税务:最高幅度税收减免政策正在执行
近日新的减税降幅政策出台,对小规模纳税人除将增值税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还采取了允许地方可在50%幅度内减征6项地方税种和2项附加的措施。记者走进罗湖区税务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要求,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9〕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企业地方税费减免按照国家规定幅度50%“顶格”执行!目前这项政策已在正式实施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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