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9年独生子女保健费的通知 为做好2019年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工作,请符合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居民于2019年3月25日前来银湖社区工作站递交资料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起始时间:2019年1月-2019年12月 二、发放对象: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社区户籍居民且子女年龄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 三、所需材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 1、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以及户籍地计生部门开具的是否再婚再生育子女的二级证明) 2、全家户口本(首页加一家三口所在页)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4、独生子女证 5、无工作单位的,提交灵活就业登记表(回执)或有效失业证(失业证明))或个人缴费的社保清单 6、有工作单位的且未在单位领取过的,需提交单位出具的未领取的证明 7、申请人开户银行及账号(工、农、中、建行) 电话:8427262 地址:金碧路48号戒毒所一楼 银湖社区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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