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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笋岗桃园路3号施工噪声扰民问题调查处理的回复意见尊敬的网民: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笋岗桃园路3号工地施工噪声扰民问题”信访案件后,我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笋岗桃园路3号工地为城脉中心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及施工许可手续,现处于基坑支护施工阶段,主要机械设备有输送泵、混凝土搅拌车等。依据罗湖区基坑工程安全工作部署会议纪要(83)文件要求,该工地邻近地铁9号线,目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急需对基坑进行加固。3月19日施工方采取了一系列基坑加护措施,夜间连续施工浇筑混凝土,确保基坑工程安全。 针对超时施工问题,我队已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加强笋岗片区工地施工巡查,并要求该施工单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严格遵守法定的施工时间(7:00-12:00,14:00-23:00),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超时或提早施工作业;2、在施工时要做好噪声的控制工作,降低噪声排放,避免出现噪声扰民问题;3、科学合理安排施工项目,离居民住宅较近的施工项目尽量安排在白天完成;4、在施工场所围档显著位置设置信息栏,公开张贴工程相关信息,保障落实公众知情权。 如仍存环保问题可直接拨打我队信访受理电话:25663906,其接听时间段为工作日9:00-18:00,其他投诉时间段可拨打深圳市环保举报热线12369反映情况。感谢您对罗湖环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您有提请复查的权利,如您对我对的答复意见有异议,可自收到书面答复意见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提请复查,逾期未提请复查的,视您放弃复查的权利。 如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申请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您就同一事项提出的信访。深圳市罗湖区环境监察大队 2019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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