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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锦中路蓝馨苑门口有地产中介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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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19-5-3 16: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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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采取举牌销售、派发传单等形式发布房源信息广告。
若违反上述规定,一经查实,属首次违反的,依据《良好行为、不良行为清单》行为规定记列不良行为,并给予禁业三个月处分;对其所属机构、分支机构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再次触犯的,直接吊销该人员星级服务牌,并依《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星级管理办法》规定,对被吊销人员两年内禁止从业。从业人员被禁业及吊销期间,任何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聘用。一经发现违规聘用被禁业或被吊销星级服务牌人员的,该机构处以列入“行业黑名单”的惩戒,自其被列入“行业黑名单”之日起2年内,不予申请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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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5 10:0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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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9 09:02 |只看该作者
关于家园网反映“文锦中路兰馨苑门口中介摆摊”的问题,翠竹街道执法队多次前往相关地点进行相关巡查,截至2019年5月8日暂无发现相关问题。我队已经加派人员加强巡查管理力度,市民如发现有相关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翠竹执法队投诉电话25690019,我队将第一时间严格查处相关违法占道摆摊行为。 微信图片_2019050909005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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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2 20:56 |只看该作者
不用追究企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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