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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镇、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等条例中也有类似规定。条例赋予了城管部门对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进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小区内部不是法外之地。
其次,日常工作中,我街道城管部门也履行中生活小区内部市容环卫的监管、生活垃圾免费清运、大件垃圾免费清运、厨余垃圾免费清运、高大乔木免费修剪等职责,给物业管理单位、居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城管部门牵头的垃圾分类工作,更是要进小区、进栋洞,甚至是进住户宣传,如果真如楼主说的城管叔叔不进小区,恐怕高兴的应该是城管,而不是居民了。
近日,我街道在巡查时已发现贵小区有悬挂幅的情况,本着留给居民一个表达想法的渠道的初衷,未予第一时间拆除。8月20日,我街道接到市民投诉,描述了贵小区乱挂横幅的现状,投诉了城管部门的不作为。于是出现了楼主所述的城管叔叔进小区的事情。
本帖最后由 南湖街道办发言人 于 2019-8-22 15:2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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