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奥一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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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y; B( Y5 K1 X8 A; ?+ D10.1日八点半,从桐馨园小区的公交站台(罗沙路南侧)走到五亩地绿道(盘山公路),中间道路建设有严重的安全隐患,路有两米宽,水沟盖板却只有一宽,天黑看不清楚,踩空掉水沟里,头磕到防护栏了。立马头晕,脚背受伤,牙齿掉了,血流不止。。。去北大医院急诊做了紧急处理。10月2日早上,经北大医院诊治,牙槽骨严重受损,门牙(右一)、右二都没了,右三估计也难保住,而且话都说不出来。。。牙槽骨要3个月后恢复 ,治疗期长达1年,还不能恢复到原有情况,治疗费至少7万。要求明确责任主体,进行赔偿,医药费、误工费、陪护费、精神损失费等10万元。 3 B `4 z, M* U- |$ [+ A+ l& s
问过律师,虽然有同行人证明,但说没监控就证据不足,这年代,市民维权这么难的。 1、道路附属绿地的管养单位,没有铺设好沟盖板,台阶坑洼也不维护,而且也没有任何提示牌 2、罗沙路市政道路,附属绿地的人行道路存在安全隐患,没有进行整改;连桐馨园公交车站旁的水沟沟盖板也没有,晚上也很危险。 3、盘山公路:防撞栏在这里开口不够安全,而且护栏开设位置和人行步道位置不对等 4、市政照明部门:作为市民从公交车站下车走向绿道的通道,人流量还不少,却没有设置路灯 * ^; \: v2 }% ]$ T2 \8 c6 k, b
另外这个定位,在图上看是对的,但它应该是罗沙路的附属绿地,和盘山公路相接的地方,不是梧桐山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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