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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街道办发言人 发表于 2019-10-29 09:28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联系管理处处理,据了解东乐花园计划增加187个监控探头,将于下月中 ...
好的,尽早施工建设投入保障居民安全。 @东湖街道办发言人 @东乐花园管理处 @东乐社区服务中心6
今天又发现车辆再次被人恶意刮花,此人已多次触犯违法行为,请相关单位、管理处暗访调查早日抓获违犯罪嫌疑人,予以公安机关处罚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帖最后由 dongleyezhu 于 2019-10-29 13:2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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