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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深圳市金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铂金时代物业服务中心
举报深圳市腾亚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金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铂金时代物业服务中心
深圳市腾亚科技有限公司为罗湖金岸小区建设单位,2018年12月非法聘用深圳市金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铂金时代物业服务中心对罗湖金岸的地下停车场进行管理。
深圳市腾亚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提供物业服务。物业管理区域内地上以及地下建筑物、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不得分割管理。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一)物业属于单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少于十人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的;
(二)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业主大会决定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的;
(三)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多层物业总建筑面积低于五万平方米,或者高层物业总建筑面积低于二万平方米,或者多层、高层混合物业总建筑面积低于三万平方米,经业主大会决定同意的;
(四)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的。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深圳市金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铂金时代物业服务中心违反了: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副本报区主管部门备案。
请求罗湖区住建局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上传附件为深圳交警,罗湖区交警中队核查后回复的短信,确认深圳市金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铂金时代物业服务中心在罗湖金岸小区人防地下停车场进行管理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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