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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东晓垃圾分类“四个率先”压实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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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1 18: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罗湖家园网讯:对于很多市民来说,垃圾分类是一件麻烦事,垃圾分类见成效也不在一朝一夕,想要推动一件麻烦的、暂时看不到成效的事情,就必须要借外力的推动,规则的约束。

辖区内小区物管代表签订全市首份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承诺书。

对此,为了真正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先行先试,于7月8日上午举办了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承诺书签订仪式活动,在辖区内推行垃圾分类“四个率先”,打造垃圾分类新模式。“四个率先”分别是,率先落实《条例》宣传与普及,率先签订全市首份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承诺书,率先组建全市首批街道级垃圾分类社会监督员,率先成立全市首支街道级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

线上线下全覆盖

率先全市落实

《条例》宣传与普及

6月23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通过,并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从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了让辖区居民能更快明晰《条例》的内涵,明确其职责,东晓街道走在全市前列,通过举办此次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承诺书签订仪式活动,邀请了专家对《条例》进行现场解读,并推出“垃圾分类新时尚学习条例我先行”线上有奖互动活动及“主体责任承诺书”线上签订活动,制发《东晓街道垃圾分类职责明白卡》,多样化开展宣传,全面普及垃圾分类《条例》内容。

活动现场,街道党工委书记肖嘉睿发言指出,垃圾分类工作的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推动公众习惯养成,形成长效机制,只有提前、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了《条例》内容,才能把垃圾分类工作真正做好。

垃圾分类“我”先行

率先签订全市首份

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承诺书

“我承诺做到以下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定时定点督导,规范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加强分类宣传与培训……”活动现场,随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杨海文接过承诺书,郑重签下了自己名字后,全市首份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承诺书正式签订。

据了解,《条例》明确指出,要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制度。东晓街道结合辖区近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实际情况,率先在全市推行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承诺书签订模式,召集所有小区和城中村的物管单位、社区工作站相关负责人等到场签订主体责任承诺书,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签订承诺书即意味着立下担当军令状,承诺书上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义务人在落实垃圾分类主体责任上需履行的职责、工作要求,以及未履行职责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各界各级齐联动

率先组建全市首批

街道级垃圾分类社会监督员

根据《条例》要求,东晓街道还在辖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社会监督员制度。活动现场,东晓街道向10名垃圾分类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标志着全市第一批街道级垃圾分类社会监督员正式组建。

据东晓街道副主任、兼城区治理办主任孙满元介绍,东晓街道此次聘请的10名垃圾分类社会监督员由深圳市人大代表伍雪玲、政协委员岳彩文、深圳市龙华区零废弃促进会会长许楷楠、小水滴环境保护中心负责人黄稳、东昌小学教师钟静、独树社区工作站代表陈笔锋、深圳市泽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代表徐薄联、比华利山庄业主代表李冬云、吓围村村民代表石巧艳等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上岗后,将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进入住宅区、学校、办公以及生产经营相关场所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实施情况。若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可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上报街道,为街道完善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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