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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企业人才市场 筹集房源货币补贴配额公示啦!
快来一起看一看~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租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于2020年6月2日发布了《关于受理罗湖区企业人才市场筹集房源货币补贴申请的通告》,现将经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企业人才市场筹集房源货币补贴配额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共受理157家企业提出的企业人才市场筹集房源货币补贴申请,结合企业需求和补贴总额度,每家企业配额公示详见附件1。 为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本次企业人才市场筹集房源货币补贴通过线上申报。
具体操作步骤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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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根据罗湖区企业人才市场筹集房源货币补贴发放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3),完成注册、认证后,提交相应配额数的企业人才个人材料,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审核合格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企业人才个人账户。
通过市场房源配租的企业人才 以单身居民或家庭(不包括父母)为主体 通过所在企业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从未领取过罗湖区市场筹集房源货币补贴
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属于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
3.在深圳市内承租市场房源,合同租赁期满一年(需涵盖2020年1至6月)且目前仍在合同期内
4.与重点企业签订合法全职劳动合同且处于有效期内,并于2019年7月起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且目前处于正常状态(退休返聘或境外人员需在本单位缴纳个税)
5.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补贴期间,在本市均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购房优惠政策,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
6.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补贴期间,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0年7月30日9:00-2020年8月21日18:00为申报时间,企业在此期间未完成注册、认证、提交人才资料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3.企业专办员身份证(正反面) (一)申报企业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授权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系统操作事宜(详见附件4)。
(二)申报企业只能提交本单位符合货币补贴申请条件的人才,该人才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6号)的相关规定,已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人才符合本补贴申请条件的,仍可申请本补贴,二者不相冲突。
(四)申请人承租同一套房屋多次续约、租赁期连续不间断地满一年(需涵盖2020年1至6月)且目前仍在合同期内的,符合本次申报条件。申请人承租不同房屋、租赁期连续不间断地满一年(涵盖2020年1至6月)且目前仍在合同期内,但单套房屋的租赁期均未达到连续不间断地满一年(涵盖2020年1至6月)且目前仍在合同期内的,不符合本次申报条件。
(五)本次货币补贴保障期限为社保及合同租赁期均符合申请条件之月起的一年。因本补贴的发放方式系按月保障、一次性发放,存在提前发放之后月份货币补贴的情况,若在已发放补贴涵盖的月份期间,申请人发生不符合罗湖区企业人才市场筹集房源货币补贴申请条件情形的,申报企业应责成申请人主动退回自不符合条件该月起的货币补贴。
(六)企业人才市场筹集房源货币补贴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格。 有异议或疑问请咨询 0755-22185615/25620382/22185613
“i罗湖”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18825289051(姜工) 附件一:2020年罗湖区企业人才市场 筹集房源货币补贴分配额度汇总表 附件二:罗湖区企业人才市场筹集房源 货币补贴发放系统操作手册(企业专员端) 附件三:罗湖区企业人才市场筹集房源 货币补贴发放系统操作手册(人才端)
最后,温馨提示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可以查看2020年罗湖区企业人才市场 筹集房源货币补贴配额公示哦~
信息来源: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编辑整理:新时代新罗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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