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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中航凯特管理处胡作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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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9 10:35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中航凯特管理处的问题如下:
1.私自将公共区域租给酒店,截止目前未公示信息。
2.管理处私自将5一27楼的专用电梯开电梯口给酒店使用,未报建手续。
3.管理处管理处不到位,消防通道和过道严重被占用。
4.强烈要求更换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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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9 10:35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中航凯特公寓管理处胡作非为

关于中航凯特管理处的问题如下:
1.私自将公共区域租给酒店,截止目前未公示信息。
2.管理处私自将5一27楼的专用电梯开电梯口给酒店使用,未报建手续。
3.管理处管理处不到位,消防通道和过道严重被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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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9 10:57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中航凯特公寓物管佳富物业胡作非为,一手遮天,强烈要求更换物业公司

我是罗湖中航凯特的一名业主,现任的佳富物业管理公司已于去年7月合同已经到期,因其管理的这几年里,管理不善,房子到处险象环生,电梯多次事故、爆水管、管理松散、未缴本金,业主、租户多次投诉无果,消防通道到处仓鼠蚊虫,走廊天花顶掉裂不管,现在更是未经所有的业主同意,将现在的二楼大堂公共区域私自出租给三、四楼酒店,欲控制电梯出入,严重影响了业主们和住户的出行,侵犯业主权,以公谋财,我们是坚决不同意的,酒店私自占用二楼大堂,改变了大堂用途也未征求我们业主们的意见,佳富物业无权代表业主们签任何协议或者合同,即使小部分业主同意,也应由新业委会或者通过业主大会,或者是由街道社区主导的方式签订,管理处无权随意更改物业的用途,请相关政府部门尽快严查,400多名业主们群体反对,并恳请为我们中航凯特换个负责任、管理到位的新物业管理公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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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9 14:18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相关处理情况我局会在第一时间回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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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9 17:29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宝安南路中航凯特公寓佳富物业管理混乱请尽快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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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9 17:33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中航凯特佳富物业以公谋财请及时更换

我是罗湖中航凯特的一名业主,现任的佳富物业管理公司已于去年7月合同已经到期,因其管理的这几年里,管理不善,房子到处险象环生,电梯多次事故、爆水管、管理松散、未缴本金,业主、租户多次投诉无果,消防通道到处仓鼠蚊虫,走廊天花顶掉裂不管,现在更是未经所有的业主同意,将现在的二楼大堂公共区域私自出租给三、四楼酒店,欲控制电梯出入,严重影响了业主们和住户的出行,侵犯业主权,以公谋财,我们是坚决不同意的,酒店私自占用二楼大堂,改变了大堂用途也未征求我们业主们的意见,佳富物业无权代表业主们签任何协议或者合同,即使小部分业主同意,也应由新业委会或者通过业主大会,或者是由街道社区主导的方式签订,管理处无权随意更改物业的用途,请相关政府部门尽快严查,400多名业主们群体反对,并恳请为我们中航凯特换个负责任、管理到位的新物业管理公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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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0 16:19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将核实有关情况并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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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5 15:32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中航凯特公寓相关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私自将公共区域租给酒店,截止目前未公示信息问题。据物业管理处反馈,二楼大堂仅用于物业管理处接待前台及业主通行,暂未发现将公共区域租给酒店的事项。如有相关证据,可径直向我局提供。
        二、关于管理处私自将5一27楼的专用电梯开电梯口给酒店使用,未报建手续问题。据小区物业管理处提供的材料显示,有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及司法部门相关文件,详情您可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
        三、关于消防通道和过道严重被占用问题。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规定:“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违法行为”,您可向消防救援机构反馈。
        四、关于走廊天花漏水问题。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物业天面、外墙、楼梯间等共有物业的日常巡查。发现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的窗户、阳台、搁置物、悬挂物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通知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及时处理;发现有影响相关专营设施安全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专营单位”,我局已督促物业公司加强日常巡查,及时修复相关问题。
        五、关于更换物业服务企业问题。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对选聘、续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作出决定”,更换物业服务企业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表决。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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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7 11:38
社区工作人员已责令管理处针对公共区域破损、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加强管理,由于部分业主将私有物品放置室外,导致楼道凌乱,已通知业主按期清理。
据了解二楼大厅依然是小区大厅出入口,未发现挪用其它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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