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市泳池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辖区经营性游泳场所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从2021年7月份开始,我街道应急管理办在辖区内持续对游泳场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 本次行动主要针对辖区各游泳场所开展全面核查和隐患排查。对持证游泳场所,依法对其经营资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游泳场所安全设施、设备、器材、救生人员安排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疫情防控、警示标识等安全保障制度、措施以及开放条件是否落实且真实等情况进行一一核查,并对相关场地、设施予以拍照留存,逐户建档备查。对不符合安全开放条件的场所责令整改,坚决杜绝带问题经营。 同时,再次强调要求游泳场所负责人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加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严格执行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力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下一步,我办将加强巡查,确保我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 ^0 V9 B8 x) h(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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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8 l( w+ T& ]# x7 {( i# D 本帖最后由 莲塘安监 于 2021-7-22 15:01 编辑 % q# L, j* D9 {1 I#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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