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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卫士丨李宏伟:侦查思维引入案件审批扎实办好疑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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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8 09: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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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伟(左)和同事讨论案情。
       走进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法制大队审批组组长李宏伟的办公室,摆在桌上的一摞摞法律书籍格外引人注目。为钻研法律条文、研习证据规则、严守执法生命线,李宏伟一直保持着学习钻研的习惯,这些不断更新的书籍成了他进步的阶梯。在预审员、法制员岗位上,李宏伟一干就将近18年。多年来,李宏伟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审核一宗宗疑难复杂案件,排除执法风险,提升执法质效。  

       一名陌生男子骑着一辆三轮车,穿着莲塘某工地的工服,把一批废旧建筑材料“搬”到三轮车上,随后运往清水河。建筑材料无故被运走,工友们觉得这名男子形迹可疑,于是向派出所报了警。警方走访调查发现,一名姓郑的男子存在重大作案嫌疑。然而,民警在询问时,郑某却说:“我没有偷,是工地门口的一个姓程的领导叫我去的,但我不认识这个领导,也没有他的联系方式。”

       李宏伟在审核该案时发现,单凭郑某的口供,还不能证明盗窃一定是郑某所为,在没有旁证和客观证据,即证据薄弱的情况下,执法存在一定风险。郑某到底有没有遇到工地的这名“领导”?郑某有无盗窃故意?李宏伟认为这是破案的关键,需要再查找更多客观证据来印证。在李宏伟的建议下,派出所对该案进行补充侦查。

       办案民警后来在侦查中发现,郑某在进入工地前并没有和所谓的“程姓领导”见面,更没有受人指使。掌握这一证据后,办案民警再次询问郑某:“为什么你之前要说是一个姓程的叫你去拉的?”面对质疑,见纸包不住火的郑某只能供认不讳,说:“我是编了个谎言,想逃避处罚。”至此,案件言词证据和客观证据达到一致,罗湖警方成功对郑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作为一名法制员,既要有法制的思维,又要有侦查的思维,才能把案件办得扎实。”李宏伟说。每次值班当天的下午至次日凌晨期间,是李宏伟最忙碌的时刻。他说,基层派出所一般在午后将案件材料移送审批,这也导致法制员值班当天的作息得跟着案件走,作息时间基本被打乱了,加上长时间盯着电脑屏幕看,眼睛也酸胀得想“罢工”。

       此外,李宏伟还负责罗湖分局的一项重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他统筹罗湖分局各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指导各单位在主要节假日和时间节点开展丰富的普法工作,打造线上线下结合、多媒体融合、全警参与的普法宣传新模式,让法治深入人心。在2021年度罗湖区“谁执法谁普法”评议活动中,李宏伟精心制作体现该分局普法成绩的网络宣传文案,在活动的网络评议环节取得总票数第一的好成绩。


本帖最后由 罗湖公安分局发言人 于 2022-6-8 09:2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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