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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异地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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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2 09:3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前往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宗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异地帮教工作,该案也是罗湖区检察院首次开展未成年人异地帮教的案件。

据悉,罗湖区检察院在审查近期受理的蔡某某等四人涉嫌抢劫罪一案时,发现其中蔡某某等3名未成年人因法律意识淡薄而触犯刑法,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但因三人均居住在汕尾市城区并在当地工作,如何对三人开展有效的考察帮教,达到防止再犯、帮助回归社会的目的,成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环节的关键问题。

于是,罗湖区检察院向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请求异地协助帮教,由罗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甘露带队前往当地,为3名涉罪未成年人举行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听证会上,甘露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训诫,并督促监护人加强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严加管教,务必不能使他们再踏上错误的轨道。

此外,两院还签署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异地协作机制》,就沟通协作未成年人异地帮教(保护)、罪错和被侵害未成年人异地预防、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研讨等方面建立工作机制。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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