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街道友谊社区居民委员会社会服务 (妇女儿童)委员会成员公告 (第1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全面推进居(村)民委员会社会服务(妇女儿童)委员会建设的通知》的规定,本社区于2023年10月23日通过发动辖区单位、居民广泛参与,在充分摸底的基础上提出建议人选,经集体讨论确定下列人员为本社区社会服务(妇女儿童)委员会成员: 主任:姜德荣; 副主任:黎伟秋; 委员:彭诗文、杨红杰、欧丽琼。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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