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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按照市政府【2018】3号文及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求,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须以实际居住地址申请地段学校。我们提醒家长朋友,特别是租房居住的申请人必须在实际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的网格中心提前一年录入居住人员信息,保证学位申请人填报的申请资料与实际信息比对一致,购房者不能在购房地址申请学位需申提供不能入住的理由。家长朋友可以通过社区网格员上门登记、电话登记、扫i深圳等方式进行登记,考虑到疫情阶段,有效时间段以参照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规定要求。家长可以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www.luohuedu.net)进入“学位申请”查看招生公告,一直都要求以实际居住作为申请学位的条件;如有疑问,家长可拨打招生电话:22185706(公办学校)或22185748(民办学校)进行咨询,或者请您来访咨询,地址: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1008室教育一科,感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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