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资金,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业主对业主共有资金收支情况有异议的,经物业管理区域占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或者占全体业主所持票权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联名,可以提议业主大会进行审计。提议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后,由业主大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公示审计报告。
一品东门雅园至今未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根据相关要求,我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已指导该小区自行进行清算。根据自行清算结果,该小区管理单位已将结余资金约40万元从2017年1月份开始按月交存至市维修资金专户,之后按月正常缴存。同时,该小区管理单位在日常维修资金首次交存时已承诺,最终清算结果由成立后的业主大会审计确认并经业主大会同意。
如您对答复有疑问,可拨打25666048进行详细咨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