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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岭社区的翠园街18巷是以前金属回收公司的职工房。由于老旧小区配套设置紧缺的原因,18巷的大院(以下简称院子)停了10几辆车。
前段时间18巷2号304搬进了购买二手房的业主,由于没有位置停放车辆,其长期占用了可以停2辆车的空地,给我们居民造成了通行不便。
前些日子有位老业主回家后发现一直以来停放车辆的位置被这个新搬来的业主给强占了。
我们院子的车位是按照先来先到的公序良俗安排,只要有车主搬离院子,排队停车。上次因为这个占位事情报了110和交警,他们都表示属于民事纠纷无法处理。
4月初反应到螺岭居委会却没有实质性解决。居委会叫我们联系华润物业处理。
由于前几个物业管理得不到我们大院的业主满意,以致新进驻的华润物业没法收取大院的管理费用,于是不能参与管理停车问题。
现在问题是这个新业主的行为打破了大院默默准守的先来先到的规则。
请问在公安、交警、社区不管的情况下,我们老业主如何面对这个问题?先来先到的公序良俗这是一个最基本做人的守则。
如果有人打破这个规则,我们在这里生活很容易出现矛盾,甚至引发治安或刑事问题。
社区的律师告知我们业主目前没有法律可以解决我们的纠纷,如果如此,是否放任这个问题由其产生更恶劣的后果?
我们仅此希望政府能出面协调解决这个新业主霸道野蛮的行为,社区不要做缩头乌龟,要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再次恳请区政府出面帮我们妥善解决这个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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