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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0 p- l, M U3 U* D
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大队派出检查人员对罗湖区东晓街道东昌18号公交公交综合楼进行巡查,经现场检查,餐饮店面积约26平方米,店内配置2个4kg干粉灭火器,店内已安装喷淋装置及烟感装置。该店持有营业执照,据相关要求,小于50平方的场所不需进行营业前消防安检申报。该店厨房使用的是电磁炉,并未发现使用天然气、煤气等明火做饭行为。巡查发现存在烟感未保持完好有效隐患,大队检查人员已当场要求整改完毕并对该店员工进行灭火器材的使用培训、完成线上消防安全承诺书签订及”三查三清四关“的自查自纠调查问卷工作。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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